丁晓君此人不学无术,娶了齐康没过几年,连班都不上了,齐康每日从早到夜,勉能维持家中的生计,然而再让丁晓君多加挥霍,那是绝不可能的。
齐康沉默地低了,他似乎并不想和他的前任丈夫说哪怕一句话。
我在这一瞬间,想到了很多不光彩的手段,每一项都足以让丁晓君“闭嘴”,给丁晓君足够的教训。
我这话说得很平静,丁晓君的脸也没有变化,他向我嬉笑脸地又说了句:“祝您二位幸福满,百年好合。”
他的幅度很大,夸张地问:“您二位什么时候回来的?要待几天?我请你们吃个饭?”
上上次见,就是我陪着齐康去“抓”,丁晓君此人赤条条地躺在床上,床上除了丁晓君外还不止一个人,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。
然而,现在是法制社会了,我没办法对一个社会公民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外的惩戒,废了丁晓君很容易,但为此脏了手、留隐患、惹上麻烦就不值当了。
丁晓君洋溢地站在了我和齐康的面前,态度甚至是有些恭敬讨好的。
经年之后,再见丁晓君,才越发察觉此人的狡猾和狠辣,他能哄骗齐康十多年,多多少少,是“用了心”的。
在他们尚未领证的时候, 也就是齐康的二十周岁以前,我还会“叨扰”一他们的生活,但在齐康年龄到了又迅速领了证后,我便没有了“叨扰”他们的立场和理由。
——直到那次我们“抓”,一切才终于真相大白、浮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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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康隐隐约约有所察觉,但一直抓不到什么证据,问得多了,丁晓君便会单方面地打齐康一顿,齐康倒是年轻力壮可以躲,然而他躲了,丁龙便会成为一个气筒、被打得遍鳞伤,久而久之,齐康也就不躲了。
上次我们三人相见,还是在县里的民政局,我陪着齐康和丁晓君离婚,丁晓君一直在笑,齐康的一直在发抖,于是我脆将两人分开,让丁晓君签完字就,再让齐康来,办后续的手续。
丁晓君见了我们,倒是躲也不躲,避也不避,脸上甚至挂上了灿烂的笑容,远远地就挥了挥手,边向我们这儿走,边喊:“林总,林夫人,真是巧了。”
我能很明显地受到,齐康用力握了我的手心,像是急切地在我的上汲取一支撑的力量。
岳父岳母和妻所有的遗产, 找了份清闲的工作,没过多久, 就遇到了齐康,遇到了刚刚成年的、正在复读的齐康。
丁晓君从现到被我们打发走,总共现了不到五分钟。但
我不清楚齐康和丁晓君是怎么认识的,也不清楚他们往期间的过往, 但他们很迅速地在一起了,甚至还办了酒席, 只是碍于齐康的年龄还不到,尚未领结婚证。
破坏他人婚姻是可耻的,至少对于那时候的我而言,是这样的。
丁晓君见我们来,第一反应是扯了被挡住了他们两人,等事后我随问他为什么是这个反应,他嬉笑脸地回答:“我总要照顾好我的顾客的,那可是两千块呢。”
然后麻利地走了——倒没有着走,但如果我的价码够,想来他也是不介意的。
然而,即使证据确凿,丁晓君此人依旧不愿意离婚,甚至还拿着《婚姻法》和相关案例大声朗读容,信誓旦旦地对我说:“我和旁人发生了关系,但这并不是期的关系,是短暂的,我和齐康的并没有破裂,即使告到市里去,我不同意离婚,一年半载这婚也绝对离不掉,就算离掉了,我没有收,丁龙一定会判给齐康,你愿意当后爹,我求之不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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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开始后悔没有随携带助理或者秘书行,因此不得不和我厌恶到极的人对话,即使我需要说的只有一句:“我不太想见你,你可以了。”
因此,我选择了对于我来说更便捷的方式,我问丁晓君:“想不想要一笔钱?”
于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丁晓君就在外面起了“买卖”,这笔收赚了多少他便了多少,决计不会把一分钱到丁龙和齐康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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