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是多无聊的人才能写这东西来?
以上是节录自《梦》原文的一段,是楚兆梦笔记中的反思。
我所能写的,也只是这么一无聊东西,而非那些惊天动地泣鬼神、得死去活来的小说。我的文章没有,没有生离死别,没有承诺,没有幸福,没有王与王快[快乐乐地生活去。只是一堆寂寞而空的东西。我实在也没绝对的勇气去怒所有读者,因为我只是卑微地,希望世上还有会愿意我微不足的文字世界。
到来,一切成空,我从来没拥有过什么。
这里写得清楚,「他」就是作者,而作者之所以要这样写,间接地来自读者的需求,大分的作者都想讨好读者:亦即是说,不只我,你也是「他」的一分。在文章里,作者便是上帝,是绝对的权威者,他注定了角的命运与行事方式,那么,角有机会衝破作者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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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:幸福变成一符号,只要有某些象徵或象徵的场面,就指向幸福:被人亲吻会得到快乐、一个本来百般待女主角的男主角忽然略施温柔,女主角就从施捨得到幸福……
樊梦以后会跟乔楚在一起吗?楚兆知樊梦的梦吗?他们三人之后有何发展?
文末我留一些供大家想像的问题:
那些为了行、为了读者、为了数、为了击的作者,有什么对写不?又有什么节掰不来?那些怕怒读者的作者,又怎敢将一篇乐文写成悲剧结局?小心翼翼地去写,生怕写一个所谓雷的节然后使读者跑掉——不过,就是这样的一生存方式。
没错,作者就是『他』,观看文本的人是『他们』。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剧,有些剧格外受迎——名人演员的剧本;有些剧演过一次,没有什么观眾,如街边一个宿者的一生。而我的一生——我楚兆与樊梦的关係——这可算是一个大剧本中的一个章节。这个章节必定有作者,而且作者主宰我的心意,或者这一刻我作的反思,都是自『他』——作者——的笔。」
卑微、依附于读者生存,一可悲的东西。即使有满足,也不过是幻觉、一时的自我满足,药效过后便有无限的空虚。误以为有很多人等着看我们写的东西,可是,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文章最忠实的读者——世界上也只有自己会如此关注自己写的东西,并眠自己相信,有很多人喜读自己的文章。
难读者一声「这cp好萌,作者大人写吧」,就能製造一对新cp?难作者一个意念「现在行什么类型的故事,我就去写,我写完后希望会有很多人留言讚我写得好」,然后就创造一篇文或一篇无聊文章里苍白的角吗?
我们这些写行作品的作者只是一群没有太多尊严、贩卖慾与梦的无聊人。
而商业耽文角的悲哀即在于此:只要作者与读者兴,笔角便如同刀俎上的鱼,任凭宰割,多荒谬的事也要——正如此文末最后所暗示的节,乔楚与樊梦在梦里纠缠。这么一个不合理的节也能写来吗?
我所写的《梦》,便是这样一篇没有意思得很、扫兴得很的文章——跟我这个人一样:一坨没有、也毫不鲜味的渣。人见而弃之,置于路旁也惹不起人去踢一的一块猪骨。
有缘再会。
角有机会从作者的手里取得自由吗?樊梦便是一个试图从作者手里取得自由、反抗作者的角。可是,到了最后,他的悲哀在于,他还是受制于作者——即我本人。
如此满足,如此自恋。
这场《梦》,只不过是一篇破碎的文,一场使人烦厌的无病。
倾吐,然后期待有人看我的倾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