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知为什么,我现在不是很想说话。我只是看着前的人中也比记忆中要看着要稚些,量也比较纤细。突然间我有觉,觉得人能从小到大,这样慢慢成,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。
我顺着追踪一路走到小巷里面,余光瞟见中也正在翻墙准备走上空的路。而我穿着社小时候的绀和服站在后。因为我不想把社的衣服脏,所以多少觉到自己追不上中也。我犹豫这一瞬间,中也人就没了。
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,不用了。
我可以趁着跑的时候,转去找中也。
我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影,没有说话。
谢谢了,绫小路君。
我刚从擂钵街的街离开,一个声音就把我喊住了。
擂钵街毕竟是信号比较差的地方,再找就会浪费我的时间。
让猫自由不好吗?这件事就不要提了。
社绪难得一见。
一气说了十个「不」
次换件利索的衣服。
顺着声音回的时候,中也着袋蹲在屋上,居临地望着我。我顺着日光,看见他的影倒映在白的栏杆上。
结束完早餐之后,社就带我去侦探社事。我觉得他应该把我理解为边工作边赚取自己逃路费的人了。他给的工作都不涉及任何案件调查,大分时候就是跑去送信送包裹,取信取包裹这不会过度涉事务的事。
我觉得既然因为一只猫,社就会信任我。那么我必须要证明自己的能力,这样社就会答应给我继续住去。
这里很,不要一个人来这里。
今天就到此为止吧。
你怎么又一个人来这里了?
「羊」的基地也不是在这里。
我指了指我准备的饭团说:我还了饭团,社可以当作午饭吃。
这话落来之后,我觉得社真的是好人。
这刚好是我想要的。
据我留来的追踪放元素给我的报告,主要群分为两分:一个是大规模一起行动的,另一个则只有一个人单独行动,而且还是留在擂钵街。说到底,荒霸吐事件一开始发生,也是在那片区域。所以,那个单独的离散的,应该就是中也本人。
擂钵街毕竟是贫民窟,再混着工业废气和海腥风,实在也不算是值得恋恋不舍,不断徘徊的地方。但,也并不是说,这是特别叫人难受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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